


来源:安徽省林业局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高质量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一、全民义务植树扎实开展
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021年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省暨合肥市党政军领导和机关干部以身作则,在巢湖之滨参加义务植树,带动全省干部群众同步开展春季义务植树。各级绿化委员会组织广大适龄公民,采取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履行法定植树义务。全省完成义务植树1.1亿株(含折算),新建义务植树基地912个。
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各地积极推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合肥市借助互联网开展“云植树”“云赏花”“云绘绿”活动;宣城市开启“云端”植树模式,面向全国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的公民减免旅游门票;淮南市成立绿化协会,开通“一人一树绿化地球”网站,并在国有林场划出公益植树基地,吸引公众以多种方式主动参加植树。
二、全省国土绿化科学推进
坚持因地制宜。印发《安徽省加强草地保护修复实施意见》《安徽省绿化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规范开展草地保护修复和科学绿化工作。按照宜林则林、宜湿则湿、适地适绿的原则,优先采用优良乡土树(草)种,实行多树种混交、乔灌花草结合等方式科学绿化,坚决杜绝盲目投入、追求奇花异草、过度景观化等行为,严禁“大树”进城移栽、搞“一夜成林成景”和“面子工程”等现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严格保护耕地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推动全省各地造林绿化计划任务和造林绿化成果全面落地上图,实现造林绿化精细化管理,2021年全省人工造林地块达27221处。
坚持为用而绿。以大工程大项目为带动,引导社会力量、社会化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和皖南、皖西两大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我省首个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落户池州市,总投资3.2亿元。合肥市启动实施总投资151亿元的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中央财政支持20亿元。我省首批5个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落地实施,规划建设大径级木材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42.18万亩,总投资50.62亿元。一年来,四条河流沿线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共完成造林28.2万亩、退化林修复13.2万亩、森林抚育71.3万亩。皖南、皖西生态屏障建设完成造林绿化125.6万亩、退化林修复47万亩、森林抚育513.8万亩。在“四廊两屏”建设牵引下,全省共完成造林182万亩、森林抚育605.1万亩、退化林修复80.8万亩。
三、城乡绿化美化统筹并进
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新创建省级森林城市4个、森林城镇58个、森林村庄639个,全省创建总数分别达75个、802个、6610个。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选树“美丽庭院”示范户8.7万多户,带动更多家庭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完成128株全省一级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指导带动各地对二、三级古树采取保护措施。统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城市绿道628公里,新增改造提升城镇园林绿地3200万平方米。积极打造“皖美高速”运营通行环境,全年投入约3200万元用于各路段沿线绿化植物日常养护管理。
积极推行“以用定治”市场化修复废弃矿山生态。组织完成205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85万亩。广德市新杭镇青龙天石木鱼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项目区通过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昔日的采场变成了果树林和耕地。
四、生态保护持续有力加强
强化森林安全。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森林防火综合演练,加强森林防扑火应急能力建设,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面启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落实黄山松靶向防控方案,完成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松材线虫病除治“百日突击战”,强化疫木检疫执法,实现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双下降”。加快推进松材线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松材线虫病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在我省试验示范。
强化森林执法。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执法行动,挂牌督办一批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植物收容救护、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古树名木保护等系列工程。野外放归扬子鳄530条,数量为历年最多。
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推进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扎实推进太平湖流域局部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及其自然保护地“多规合一”。进一步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出台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制定重要湿地保护修复绩效评价办法。持续推进环巢湖等重要湿地和生态湿地蓄洪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五、生态价值实现途径不断拓展
林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成功举办2021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林业发展成果展示和“双招双引”,吸引全国1200多家企业和13.7万人前来参展和投资贸易洽谈,现场集中签约林业产业合作项目投资总额108.3亿元。依托全国(合肥)林木种苗交易信息中心,发布新华·中国苗木价格指数,助力合肥打造全国重要的苗木花卉贸易中心。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和中国林产品博览会。全省林业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82个,投资总额283.59亿元。
绿色富民产业快速壮大。全省现有各类林业经营主体3万多个,其中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33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5家、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91个、示范家庭林场205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9家。据统计,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5092亿元,继续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
林业碳汇交易成效初显。学习借鉴福建三明林业改革经验,结合我省林业实际,科学编制林业碳汇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建设和计量监测工作,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交易。全省森林生态系统的固碳总量达32980.54万吨。2021年全省完成林业碳汇交易19585.69吨,实现交易金额85.21万元。其中,宣城市完成我省第一单线下林业碳汇交易,黄山市通过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完成第一单线上林业碳汇交易,滁州市印发了《滁州市“一村万树”碳汇森林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暨“低碳生活 文明滁州”行动方案》,率先在全省探索林业碳票交易机制。
六、组织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将国土绿化作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为全国首个省级林长制地方法规。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省级林长制度,全年巡林调研40多次。省级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增加到31个。创设“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细化深化基层“一林一警”责任,为林长依法履职和平安森林建设提供保障。市县乡村共设立林长40747名,巡林52万余次,排查解决问题2.5万多个;各级林长制监督电话受理群众反映事项913个,办结率99%。沪苏浙皖联手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形成林业保护发展5项合作机制,创全国林长制跨区域合作共建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