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发〔2012〕10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开展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廉防发〔2012〕1号,以下简称《方案》)、《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林组〔2012〕3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院总支研究决定在全院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推动林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障,为林业科学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完善落实举措、健全落实机制、强化落实行动,确保全面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目标任务”的总要求,围绕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监控机制、处置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形成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防控机制,实现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化、规划化和长效化。突出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环节,规范用权行为,明确廉政风险点,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监督制约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防控廉政风险的自觉性,提高防控廉政风险的主动性。
三、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的继续和深入,实施范围包括全院干部职工,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四、工作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十项工作。一是开展清权确权,编制流程图;二是排查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三是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加强公开透明,推进科技防控;五是实施预警处置,强化动态监控。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五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至6月10日)
1、成立组织。成立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以下简称“省林调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院总支书记、院长朱家龙同志任组长,院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宋金春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院总支委员、副院长祝学范同志、董自银同志任副组长。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金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院总支委员章礼拐同志为副主任,院各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日常工作。院办公室周敏同志为联络员。
2、制定方案。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工作步骤、有关要求及其它有关事项。
3、动员部署。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全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科(室、中心)要认真学习《意见》、《方案》和《实施方案》,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同志动员讲话,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督促引导干部职工把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4、业务培训。积极派员参加省林业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召开本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业务培训会,培训业务骨干,掌握廉政风险防控基本知识、工作流程和方法技巧,保证全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查找风险阶段(6月11日至10月10日)
1、清权确权(
2、风险排查(
采取“内部交叉查找、外部监督反馈、实践补充修正”三条途径,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全面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1)排查个人廉政风险点。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和外部环境方面的情况,认真分析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
(2)排查科室廉政风险点。各科(室、中心)对照“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重点查找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潜在廉政风险点,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科室岗位和科室集体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
(3)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重点查找院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行使职权的廉政风险。
院领导班子集体风险点,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院领导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的基础上汇总填写。
3、风险公示(
4、风险评估(
(三)制定措施阶段(10月11日至11月30日)
针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对于每一个风险点,都要制定相对应的防控措施,防控措施要具体管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性,并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形成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具体方法如下:
1、岗位风险。涉岗人员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科室风险。各科(室、中心)根据机构职能和岗位风险,从加强对涉险岗位人员教育管理、配置制衡权力、完善流程设计、规范和监督职权运行等方面,制定风险防控具体措施。防控措施中需要修改、重新制定的制度办法应列明具体名称和完成时间。各科(室、中心)岗位风险和科室集体风险防控措施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3、单位风险。院本级风险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综合防控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求,在审核各科(室、中心)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综合形成《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报院领导小组审定、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监督执行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在找全廉政风险、完善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措施落实的有效监控,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管考核办法,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
1、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2、建立公开公示机制。通过本院网站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职权目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院网内部专栏等方式,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及制定的防控措施等。
3、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4、建立预警纠错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5、建立评估修正机制。通过定期自查、组织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评估风险防控效果。根据形势变化和考核结果,以及职能调整、预防腐败任务要求,识别新的廉政风险点,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适时作出修整和完善。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全面总结。各科(室、中心)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回顾,对运行质量、效果进行自查评估,肯定成绩,查找不足,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修正风险内容,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今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科(室、中心)于
2、检查验收。在各科(室、中心)总结的基础上,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厅级检查考核前,组织进行一次考核验收,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及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之中,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干部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重大任务,要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院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并对分管的工作和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负具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群众积极参与,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风险防控各项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个人。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
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始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发动,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开展廉政风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措施步骤,增强廉政意识,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要结合实际,强化督促检查,在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上求实效,避免和克服形式主义。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省林业厅党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本单位、本科室业务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相结合,与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勤廉并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做到风险查找准确到位,防控措施切实可行,防控作用明显有效。要科学借鉴风险管理理论方法,积极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管理,形成适应自身特点的防控风险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