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规划院与我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动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5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规划院与我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召开交流座谈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洪星,原安徽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周蜀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规划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新华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党委书记、院长汪小进,党委委员、副院长洪安东,党委委员、副院长卢萍,党委委员、副总工章礼拐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和交流座谈会。
汪小进院长介绍了安徽省省情、林情和我院基本情况,刘新华院长介绍了新疆院基本情况,并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在活化机制上相互借鉴,在业务大局上齐心协力,在技术创新上联合攻关,在人才合作上互补共享,在党建工作中协作共建,形成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在南北广袤大地上续写两院风雨同舟、并肩奋斗的辉煌篇章,为扎实推进大美新疆建设和绿美江淮行动作出贡献。
双方围绕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绩效管理、质量管理、科技创新、资源监测、项目规划、市场运作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