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编制的《安徽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通过专家论证



2025年2月11日,由我院生态工程监测室编制的《安徽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通过安徽省林业局在合肥组织的专家论证。参加论证的专家来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黄山学院、安徽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旌德县林业局等单位。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标准》分类科学、测算依据充分、征收标准合理。《标准》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重要举措,对规范我省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